优惠原产地证书
信息来源:市贸促会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业务介绍       

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签订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成员国关税互惠减免待遇的官方凭证,是我国出口产品通向国际市场的“金钥匙”和“有价证券”,出口企业对外贸易中用好用足原产地优惠政策,其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关税甚至是零关税的待遇,从而能够有效降低产品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海关总署于2009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确定,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权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机构,可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中国贸促会作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签证机构之一,承担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工作。       

目前,贸促会系统可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国别: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全面框架经济合作协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二、业务流程

(一)新增商品备案      

登录原产地证申报系统选择页面左侧项目栏的商品备案栏目,进行商品备案。

(二)提交商品备案佐证材料       

在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基础资料—制单资料—商品备案信息,新建商品备案信息,填写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签证机构审核。需提供报关单,工厂原材料采购发票

(三)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申请      

商品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原产地证申报系统中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申请,并在程序的佐证材料中,上传盖章的商业发票、装箱单(中韩中澳证书不需要提供,ECFA证书还需提供报关预录单)由贸促会审核。

(四)签发       

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可以自行打印或前往当地贸促会领取纸质证书,贸促会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份数由企业自行选择。

三、申办流程同一般原产地证一样,见上

四、我会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层大厅B13-14号贸促会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07384/8583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