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国营、外商投资、“三来一补”、登记备案制企业,都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书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
(一)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CERTIFICATE OF ORIGIN
CO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CO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申请CO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全获得的或达到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货品。
电子原产地证明书eCO
eCO是利用网络传输、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流程电子化的新型签证模式,在出口商、业务代理商、业务审核机构、进口海关、进口商等各业务环节电子化应用原产地证书。eCO能帮助出口企业足不出门即刻可在需要的地方出证,省钱、省力、高效。
(二)加工装配证明书CERTIFICATE OF PROCESSING
出口货物因在加工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零部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的原产地判定标准,企业凭《进口成分产品明细表》及相关材料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三)转口证明书CERTIFICATE OF RE-EXPORT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口的货物,企业凭原产地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申请转口证明书。
二、业务流程
(一)申请
企业直接通过互联网在原产地证申报系统.网址:qiye.ccpiteco.net 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提交CO申请。
(二)审核
贸促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对企业提交的原产地证书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签发CO。经审核,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三)签发
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可以自行打印或前往当地贸促会领取纸质证书,贸促会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份数由企业自行选择。
(四)更改及重新签发
申请企业要求更改已签发原产地证的内容,可以直接在申报系统内找出需要修改的证书,做改证重发,贸促会重新审核、打印。如果已签发的原产地证遗失或毁损,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企业按照改证重发的步骤操作即可。
三、申办流程
(一)首次申请企业信息采集
首次申请企业信息采集事项,请加贸促会企业QQ群94908821,在群文件下载企业注册申请表,携带表格备注要求的文件,提交贸促会,贸促会据此提供该企业网上申办原产地证书系统唯一帐号。
(二)网上申请产地证
1、在原产地证申报系统进入原产地证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
2、登录之后按照界面提示进行原产地证信息录入、保存操作。
3、填写完原产地证详细信息并保存之后,点击“发送”按钮,提交到贸促会,等待审核。
(三)取证产地证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行打印或前往贸促会领取证书。
四、我会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层大厅B13-14号贸促会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07384/8583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