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贸促会(国际商会)服务透明度,加强信息对称,促进会企互动,更好地发挥促进全市外经贸企业贸易投资作用,现制定《连云港市贸促会(国际商会)服务外经贸企业事项清单》。服务事项如下:
一、信息咨询
(一)采编国内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发布的外经贸政策、法规及权威解读等信息、国际商事法律动态信息及权威解读信息、国际市场趋势及动态情况、境内外采购商发布的商品供求信息、境外商协会等机构和企业发布的寻求投资合作信息、有关外经贸企业资信状况、国际贸易风险预警信息等,在市贸促会(国际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国际商会会员微信群等网络载体上发布,并汇编资讯刊物向会员企业发送。
(二)与国家和省贸促机构及有关专业研究机构合作,采编或编写相关外经贸、产业研究等报告,通过网络媒体或资讯刊物向外经贸企业发送。
(三)接受企业委托,帮助联系或组织相关智库、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咨询服务,为企业编制专业研究报告,帮助企业在市场开拓、投资合作、品牌塑造、政策把握、风险把控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诉求通达
针对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有关外经贸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征求外经贸企业意见建议,向有关方面表达企业反映和诉求。
三、培训服务
(一)组织企业参加由贸促系统及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线上线下各类专业培训活动,并做好辅助服务工作;
(二)组织企业参加由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独立举办或联合县区(功能板块)举办的商事法律、会展参展、国别政策环境、国际市场开拓等相关专题培训;
(三)收集分析企业培训需求,组织举办特定行业企业或特定内容的专项培训活动。
四、展博服务
(一)收集并向企业发布境内外各类重要展博会,组织企业参加并提供联络、培训、商务洽谈等服务;
(二)接受企业委托,协助策划和组织举办特色优势产品或服务专业展览、论坛、产品发布等活动,帮助邀请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学者和官方非官方权威人士参会。
五、商事服务
(一)为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国际商事证明书、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等出认证服务;
(二)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文件;
(三)受理企业申请并代办领事认证(包括通关结汇的商业单证,涉外商贸活动的证明文件,以及各类民事文件)等;
(四)受理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申请,并代办《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
(五)帮助进出口企业开展信用认证、企业查询等信用服务;
(六)帮助企业利用《国际公路运输海关公约》(《TIR公约》)开展便捷通关服务,办理TIR证书;
(七)帮助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FTA)相关规则,协助提供优惠税率精算、FTA商业模式构建、投资商务咨询、FTA培训等服务;
(八)协助企业获得AEO(经认证的经营者)相关咨询和向海关申请AEO认定;
(九)协助提供企业经贸活动中相关翻译服务。
六、法律服务
(一)争议调解。以江苏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连云港分中心名义(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江苏调解中心连云港办事处),受理外经贸企业在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物流、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争议的调解请求,协助企业委托贸促系统权威专业机构开展争议调解;
(二)争议仲裁。接受外经贸企业所发生国际的或涉外的(以及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及国内)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争议案件,和上述范围内涉及的海事、海商等争议(以及贸易、投资、金融、保险、建筑等其他商事争议,航空、铁路、公路等相关争议)等案件的仲裁请求,协助企业委托贸促系统内权威专业机构开展案件仲裁;
(三)海损理算。以中国贸促会海损理算中心连云港办事处名义受理企业在海损理算、海损检验、海上事故处理咨询、财产损失理算、财产损失评估、财产损失定损等方面的申请,帮助企业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及人员提供海事理损相关服务;共同海损理算、单独海损理算、船舶碰撞追偿理算、陆上财产损失理算、出具货损货差索赔报告及向有关方提供相关咨询意见等;
(四)履约敦促。接受外经贸企业在国际经贸过程中的境外相对人合同违约投诉,协助企业联系贸促系统专业机构并通过专业渠道和手段敦促违约方履行。
(五)摩擦应对。接受企业申请,帮助企业参与国家和省贸促框架下开展的对外游说、磋商、谈判和应对,协助申请;
(六)法律咨询。为商会会员以及外经贸企业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贸促会系统专业机构以及律所等专家学者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协助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产权服务
(一)接受外经贸企业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域名、商业秘密、商业外观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所需的咨询、申请、调解、许可、行政保护和诉讼等服务请求,会同相关部门或联系贸促系统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二)接受外经贸企业所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外维权等方面的申请,协助企业衔接贸促系统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八、品牌服务
(一)协助企业参与“5.10中国品牌日”相关活动,加入中国贸促会品牌推广计划,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二)接受企业及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申请,帮助企业与贸促系统有关品牌标准化技术机构和认证机构、品牌授权经营企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合作,服务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接受企业或企业联合申请,衔接贸促系统等境外资源,协助企业在境外目标市场举办品牌推广活动;
(四)组织或协助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的自有品牌展会。
九、贸易与投资促进服务
(一)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经贸活动过程中的工商论坛、研讨会、推介会等,组织企业商务出国境并与境外经贸促进机构、商协会和企业开展交流、贸易及投资洽谈活动等,做好企业参与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来访期间的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来连投资考察洽谈活动;
(三)组织企业参加与本会友好贸促会、国际商会、贸促合作联盟等开展的贸易投资促进交流活动;
(四)邀请企业参加由本会主办承办的中国----哈萨克斯坦企业家委员会江苏联络办公室(连云港)企业家论坛、农业国际交流暨“一带一路”国家双向投资促进会、进出口冷链产品全产业链合作对接等活动;
(五)接受企业或企业联合委托,衔接贸促系统境内外资源,协助企业组织在境内外目标市场开展产品服务精准对接营销活动;
(六)接受企业委托,为企业举办市内外展博会期间的专场活动、企业宣介、品牌说明、产品推广、贸易对接、投资洽谈等提供服务;
(七)推荐我市企业家到国家、省国际商会任职,帮助企业加入国家、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及有关机构设立的相关贸易投资促进机制、交流机制和运行的各类专业服务平台;
(八)推荐并协助企业参加高层次领导出访期间的工商界经贸活动;
(九)邀请企业参加本会组织的银企之间、与相关商贸促进机构之间、与有关行业协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对接活动。
十、有关说明
(一)本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本清单在市贸促会(国际商会)门户网站、市贸促会微信公众号和国际商会微信群发布;
(三)市国际商会会员企业优先享有本清单所涉事项的服务;
(四)欢迎全市外经贸企业对本清单提出意见建议并随时反馈我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连云港市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连云港市国际商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