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铝制门窗作出双反初裁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26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具体如下:出口商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有限公司(Altop Facade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均为0,中山市博路德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Broad Windows and Doors and Curtain Wall System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广东科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Guangdong Kete Facadetech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2.1%、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珠海翼鹏科技有限公司(Zhuhai Yipeng Technology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1.6%、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佛山市澳美家门窗有限公司(Foshan AMJ Windows and Door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3%、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广东省远江幕墙有限公司(Yuanjiang Facade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4.8%、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其他应诉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0.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9%。本案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项下的产品。

2025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Ventora Group Pty Ltd和行业协会Australian Glass and Window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trc/public-record/2026-10/691-502-notice-trn-2026-147-findings-of-a-preliminary-affirmative-determination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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