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布洛芬作出反倾销初裁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6-10-19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26年10月1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8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Ibuprofe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8.71%、美国涉案产品税率为7.77%。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6.3910。预计本案终裁将于初裁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2026年7月25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6/10/ADC-78-PD-Notice-Ibuprofen-Oct-12-2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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