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预警信息2025年9月第2期
信息来源:江苏省贸促会 发布日期:2025-09-12 浏览次数:   字号:【

1.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全新转让检索系统

202582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通过整合两套传统检索系统(专利转让检索系统和网络转让系统),为用户提供一个更可靠、更安全且更易操作的全新转让检索系统。新系统将于2025927日起正式启用,原有两套系统将停止服务。新系统将为查询专利商标转让信息的用户提供可靠详实的检索结果。用户可进行基础检索,并通过高级搜索栏筛选并优化检索条件。

转让检索系统主要功能: 

状态跟踪:只需登录Uspto.gov帐户,即可随时在转让中心主页查看申请状态;

直观的用户界面:系统提供更友好的用户界面,并将逐步引导用户完成整个流程;

保存并恢复:用户可在流程的任意步骤保存检索内容,以便在日后恢复申请;

复制功能:新增的复制功能允许用户复制现有申请内容,并编辑相关细节以适应新的申请需求,从而避免重复输入已提交的信息。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多方复审请求中使用“公知常识”的新指南

2025731日,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发布备忘录,宣布将严格执行《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42.104(b)(4)条的要求。根据该规定,多方复审(IPR)请求必须明确指出权利要求中每一项要素在所引用的现有技术专利或印刷出版物中的具体出处。

PTAB明确表示,申请人已承认的现有技术(AAPA)、专家证言、常识等不属于专利或印刷出版物形式的现有技术(统称公知常识),不得用于补充请求中缺失的权利要求要素。

这一新政策推翻了PTAB2020年和2022年备忘录中放宽执行该规则的立场,并将适用于202591日后提交的所有IPR请求。提请方需确保请求内容符合该项程序要求,专利权利人也应留意对方是否仅依靠公知常识类证据补充要素缺失,并及时提出质疑。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3.外国企业对特定液晶器件、组件及其下游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92日,美国BH Innovations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液晶器件、组件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Liquid Crystal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中国广东HKC Corporation Ltd. of China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庆Chongqing HKC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of China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C Overseas Ltd. of Hong Kong、中国山东HiSense Co., Ltd. of China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山东HiSense International Co., Ltd. of China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山东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HiSense US Corporation of Suwanee, GA、美国VIZIO Holding Corp. of Irvine, CA、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td. of Hong Kong、中国广东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广东TCL King Electrical Appliances Co. Ltd. of China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中国广东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 of China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TCL Moka International Ltd. of Hong Kong、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TCL Overseas Marketing Ltd., of Hong Kong、中国广东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of China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理指南》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910日发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理指南》,明确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出快速审查请求。

根据《指南》,具备海外注册或维权需求的申请人,可提交签字或盖章的快速审查请求书,并附相关事由证据。已在国内获准快速审查的商标,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请求须通过纸件方式递交,并注明快速审查请求

商标局审核通过后,将在20日内完成审查,以电子方式发送受理通知;未通过的则按普通程序处理并电话告知。获准快速审查的申请人,应在接到缴费通知后7日内缴纳国际注册费,此项服务不另收费。

《指南》同时列明可终止快速审查的几种情形,包括申请人主动要求暂缓、需依法补正、未按时缴费或其他不具备快速审查条件的情况。程序终止后,将转为一般审查,并以电话通知申请人。

央视新闻

5.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专利无效行政案 明确“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修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荷兰飞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中,对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的修改规则作出重要阐释。判决指出,以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方式修改时,允许加入其他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但无需原文照搬,关键在于从本领域技术人员视角出发,所增加内容能否从原权利要求中直接且明确地确定。

该案中,法院认为飞某公司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加入与原权利要求3实质相同但表述角度不同的技术特征,并未扩大保护范围,也未超出原权利要求及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了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决定及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查。

这一认定体现了对专利权人贡献的公平保护,也明确了专利无效程序中修改要求的合理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