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亚磷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磷酸(Phosphorous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122.8%。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2811 19 80(TARIC编码为2811 19 80 6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3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磷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文璐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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