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圆珠笔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7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6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土耳其语:plastik maddelerden olan s?v? mürekkepli bilyal? kalemler)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608.10.10.10.00、9608.10.99.00.00和9608.50.00.10.0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5月2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活动铅笔和圆珠笔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3月2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0.066美元/支(参见第2004/4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9年11月12日、2015年8月22日和2021年7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7/2026070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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